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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让侥幸变不幸 ——记长沙“新环境”篡改购房合同骗取购房资格事件有感

更新时间:2017-08-21 15:05:10点击次数:3355次字号:T|T


8月18日,湖南省住建厅严查长沙“新环境”篡改购房合同骗取购房资格一事出现在各大新闻网站的热搜一栏,再次敲响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的警钟。

早在“5·20新政”出台之际,为严格落实中央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指示精神,长沙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,特别开展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。今年6月,位于达美D6区的新环境达美中心店、达美苑店、达美苑2店等加盟门店就存在篡改合同日期、对客户作虚假承诺等问题被勒令关闭,相关涉事人员也被纳入“经纪人黑名单”。

重拳之下,为何还不能杜绝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操作行为,其实是一种“侥幸心理”作祟。何谓“侥幸心理”?按照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以及心理学中的解释,是指偶然地、意外地获得利益,或躲过不幸,引申为人们贪求不止,企求非分,意外获得成功或免除灾害的心理活动。

房地产经纪机构篡改购房合同固然存在侥幸心理,而某些物业服务企业亦然。由于侥幸心理的使然,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收费,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;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、停止物业服务,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;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、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;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,或挪用、侵占业主共有财产;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;擅自对业主停水、停电的,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、停电;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,导致业主频繁投诉,经查实被媒体曝光;不按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,存在乱收费或不正当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行为……,这些企业由于贪图小利违法、违规经营,不仅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,也因为负面新闻不断而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,进而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。

希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以“新环境”事件引以为戒。务必切记,侥幸的心理,让你越来越胆大,让你越来疯狂。上帝要一个人灭亡,必先让他疯狂。长期的侥幸心理和变本加厉的疯狂,必然是自作自受,聪明反被聪明误。正如偶然性寓含有必然性一样,侥幸是不幸的前提,不幸是侥幸的结果。老是心存侥幸的企业,总有一天会为最终的不幸付出代价,无非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。莫让侥幸变不幸,诚信经营、合法执业,强化法制意识,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才是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的秘诀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长沙物业管理》杂志

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 (编辑:admin)